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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陕西:去年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6728件处分8130人
2017-02-18 08:53  

2016年以来,陕西省纪委把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精心谋划、持续发力,不断释放正风反腐强烈信号。一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28件,处分8130人;全省1306个乡镇(街道)全部消除此类问题“零查处”。

针对中央纪委督办问题,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专人督促督办机制、集体会商研判机制、质量审核把控机制,稳步推进调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逐一审核证据资料,精准定性定责量纪,明确法规适用。

省纪委派出8个督导组,对11市(区)、44县(区)、109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19个,提出反馈意见81条。同时,坚持每季度统计汇总全省各市县乡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传导工作压力。

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结束后,省纪委第一时间向各市(区)列出上年此类问题“零查处”乡镇占比较高的县区,开出约谈清单,督促各市(区)纪委组织约谈,层层传导压力。

各级基层纪委采取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县乡纪检干部“上挂下派”、促进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等措施,建立健全情况研判机制、线索督办机制、工作考核机制、问责督促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到县乡。

各级纪检机关坚持违纪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困难不解决不放过,一批侵占扶贫等民生款物、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违规违纪问题得以解决。2016年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225件,处分1497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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