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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手握戒尺高压惩腐履责挺纪全面从严——全市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2017-09-25 09:21  

编者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纠顽疾痼症力度空前,创新方式构筑全覆盖巡察体系,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本报于今日起刊发系列专题报道,以期全面展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刚刚过去的五年,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往开来、激浊扬清的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步履铿锵有力。

这五年,“责任担当”成为热词,市委率先垂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追究力度前所未有,全市各级党组织以坚强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这五年,决心不变、目标不变,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立案62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93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寸土不让、动辄则咎。

这五年,坚决革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纠顽疾痼症力度空前,一波接着一波的通报曝光频频登上各大媒体,群众对渭南干部作风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五年,改革让监督无处不在、无缝衔接,市纪委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全市开展巡察工作,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化“三转”中明确定位、理清思路、强化担当,勇毅笃行!

以上率下

坚定有力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2014年9月25日,召开全市第八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述廉述责大会,首次邀请四大班子领导参会,8名党委书记、8名纪委书记同时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党委书记述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述监督责任,一并接受市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受邀干部的监督评议。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将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创新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既实现了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又通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同台汇报廉洁自律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一并接受评议监督、进行整改落实,实现了“两个责任”的双促进、双落实。

群雁齐飞头雁领。市委书记陆治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长李明远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协调督办。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担责,把“两个责任”时时放在心上、事事落实在行动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市纪委一名同志告诉记者:“‘双述双评’是我市针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特色做法,通过现场汇报、质询、评议,让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一步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该负哪些责任,应该抓哪些工作,既是一种引导和警示,更是一种监督和问效。通过‘针对个体、回应热点’的原则来质询,让红红脸、出出汗警示这些手握实权的‘一把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名县委书记表示:“通过述廉述责,使自己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增强了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已经先后组织市县23批次225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同台述廉述责,一并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抓经常、抓日常,才能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为此,市纪委在全市全面推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项制度”:领导干部写实制度,领导干部要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日常纪实,亲自抓了哪些工作、亲自解决推动了哪些问题、亲自研究了哪些案件,都是写实的具体内容。签字背书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报告、反映线索、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书资料上签字,落实主抓、主管责任。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要求每半年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并且对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通过强化对日常工作的“痕迹化”管理,促进了“两个责任”常态化落实。

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责任要清、任务要明。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市纪委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从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责、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5个方面,细化明确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同时,对各级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职责和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管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每年年初更新责任清单,年底对照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实。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积极跟进,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办法,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量身定制主体责任清单,并层层签字背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基层传导、责任向基层强化。
如今,谁落实责任不力谁就要“挨板子”,当“甩手掌柜”是不行的。出了问题,市纪委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党委主体责任,又查纪委监督责任,先后对63起182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释放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驰而不息

正风肃纪 动真求实促转变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问题积习甚深,市纪委出重锤、破坚冰,以劲风厉势清垢图新。

合阳县城关街道大庄头村村委会主任李某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收受村民、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临渭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王某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荔县盐务局局长田某公款旅游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规划局干部孙某工作期间出入娱乐场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一起起被通报的典型案例,动真来实,在社会上、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从通报的案例来看,涉及公车私用、公款消费、上班期间娱乐等问题,这些在一些党员干部眼里都是“小事儿”的问题,却因此摊上了“大事儿”。

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向社会昭示新的动向:根除“四风”痼疾,绝不“商量着来”,没有“情有可原”,抓干部作风,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近年来,全市各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啄木鸟”“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相继开展“四严格一提升”“庸懒散奢四治理”“纪律作风大整顿大排查”和“五查四整三提升”等一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最触动领导干部的,是在全市开展的以“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主题的“四治理”活动,通过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奢倡节约,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入手,重点对具有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以及窗口服务单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服务意识差,办事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着力打造作风硬朗、务实能干、守纪奉公、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

把功夫下在平时。紧盯干部作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夕发出通知、明确禁令,及早提醒、先亮警灯。暗访以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人财物管理权和服务性的窗口单位、群众举报反映较多的部门等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处理。每季度拍摄制作一期明察暗访视频片,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播放,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问题涉及8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0人。市纪委指名道姓通报作风建设典型案件23期,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先后播放明察暗访视频片13期,下发整改督办函263份,督办问题577个,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公务用车改革,公开拍卖超标公务车辆320辆,收回资金4698.4万元,有效解决了车轮上的腐败问题。推行《百姓问政》和“环境热线”直播栏目,对全市800余个单位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收集意见建议7274条,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三公”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有力推动干部作风好转,群众对渭南干部作风满意度较2012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立足预防为先,突出纪律教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级“一把手”讲党课,举办廉政教育班,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编印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案例选编,公开违纪人员忏悔材料,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走进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用身边的人和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使自觉追求从政“高线”,坚守党纪“底线”,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

突出渭南特色,积极创作各类廉政文化宣传作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12部廉政公益广告被省纪委秦风网廉政文化精品库收录、展播,微视频《暮夜却金》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第四届“清廉中国微视频”栏目选用展播。强化家风家训教育,拍摄的《陕西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和《韩城党家村:刻在青砖上的家训》专题教育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宣传推广,营造了浓厚的廉洁从政氛围。

“党的作风建设关乎党的事业发展和成败,改进作风是更新观念、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市直机关是全市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更应走前列、作表率,为渭南全面深化改革、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市直机关一名干部的话道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抓早抓小

挺纪在前 高举戒尺严肃惩治 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2014年,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徐建龙严重违纪案并移送司法机关,这是十八大以来查办的一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彰显了市纪委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的态度和决心。

市纪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敢于担当、敢于碰硬,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一寸不让。

市县镇三级办案协作区成为市纪委加强惩治腐败的一把利器。7个市级部门办案协作区、4个县(市、区)办案协作区和33个乡镇办案协作区,变“一根绳”为“一股绳”,实现县、镇办案资源的全面整合和最大化利用,客观上减少和避免办案阻力及干扰因素,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市纪委常委及监察局副局长分别担任召集人,整合协作区内的纪检监察力量,实行交叉办案,通过指导帮带,解决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碍于情面等突出问题,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推行办案协作区两年来,全市各办案协作区共初核268件,立结案256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的主方向。五年来,市纪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对全面深化改革、扶贫脱贫、重大项目建设、创文创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市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先后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和秦岭北麓违规采石屡禁不止、澄城县鑫和煤矿“12·12”事故、白水鸿森煤业“7·1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尤其是聚焦“三个助力”,强化监督检查,其中助力扶贫脱贫领域问责追究713人,助力规范市场环境领域问责追究175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责追究267人。

群众对身边的腐败感受最深,深恶痛绝。市纪委把这项工作列入执纪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8648件次,立案62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93人,移送司法机关135人。严肃查处了9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03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聚焦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三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08人,司法处理57人,指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34批394起,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不敢腐的氛围在全市初步形成。

尤为一提的是,市纪委积极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在全市营造了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和干事创业环境。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高高举起纪律这把‘戒尺’,才能有效地教育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自我约束、遵规守纪,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军说。
严字当头

利剑高悬 查明“病因” 着眼“根治” 创新方式构筑全覆盖巡察体系

这是一份我市巡察工作成绩单:截至目前,分四轮共对35个市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前三轮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278个,发现重要问题线索72件,前两轮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一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滥用权力、腐化堕落”……翻查各轮巡察反馈意见,一张张“体检报告”深入肌里,直指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巡察监督作为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先后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后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巡察机构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本级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委成立了由县(市、区)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县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由县(市、区)委书记任组长的10个,纪委书记任组长的1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县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开展、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为巡察利剑作用的发挥提供保障。

市委高度重视县级巡察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把巡察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之中,着力构建“巡察对象全覆盖,权力全覆盖,督查督办全覆盖”的巡察监督体系,巡察监督抓常、抓细、抓长,形成制度威慑。今年9月1日,市委出台了《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规定市县党委每届任期内对所有管辖的党组织至少巡察一遍,实现巡察全覆盖。同时,列出各单位资金发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干部人事等权力清单,对涉及的资金、项目优先逐项巡察,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巡察。两年来,市委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问题导向指引巡察方向,聚焦“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项纪律”标尺,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推动发展。

一些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坦言,巡察使自己红了脸、出了汗,看到了不足,知道了“后怕”。目前,市本级和所辖11个县(市、区)已全部启动巡察工作。今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各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共对42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临渭区、华州区、合阳县、大荔县和富平县已完成第一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重要问题线索260余件,已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移交处理。“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巡察监督工作只有从严、从实、从细,各单位才能更好地查明“病因”、找准“病根”、着眼“根治”。

功成于全,效在于严。深化聚焦转型,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奏响了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整改的巡察工作“三部曲”,为全市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凝聚起了正能量。

聚焦主业

深化改革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己正,方可正人;执纪者更要守纪律讲规矩。这意味着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要求必然会更高更严。
五年来,市纪委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价值追求,防止“灯下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真正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表率者、担当者。

笃学保定力,淬炼铁军。全力推行“素质提升工程”,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五年来组织参加中、省纪委培训300余人次,举办10余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6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按照中、省纪委“三转”要求,围绕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明确职责定位,回归纪检监察本职。市纪委开展两轮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工作,将办公室、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党风廉政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干部室、宣传教育研究室、执法监察室、警示训诫室,成立了组织部、宣传部、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对牵头或参与的9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调整,取消或退出不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87个,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市纪委探索派驻机构新模式,试点推行按系统、按行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选择在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3个大部门设立纪委,整合力量,每个纪委配备5-7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级机构改革中,根据党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的关联性,对派驻机构实行归口派驻和单独派驻,保留原有51个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撤销5个纪检监察机构,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等6个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
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针对镇级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镇(街道)纪委委员由5至7人组成,增设副科级纪委副书记1名(兼任监察室主任),使每个镇(街道)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原来1人增至3—5人,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有效增强了基层监督执纪力量。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以及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问题进行监督和查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先后制定从严管理“六不允许”规定、《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内部监督制度,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五年来,全市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纪检监察这块阵地,必须由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人来坚守。我们这样做,目的是打造‘遵规守矩、严格自律、秉公用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的领导说明初衷。

“行则将至,做则必成”,优良党风聚民心,秦东大地清风扬,当历史掀开新的一页,使命也愈加艰巨而光荣,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鼙鼓声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将不断迈出新步伐,创造新业绩。(渭南日报记者李小鸽 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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