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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巩固提升家风建设工作实效,按照中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家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现结合渭南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关于严格家教家风,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的重要部署,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不断深入挖掘渭南丰厚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中蕴含的家教家风、家规家训,培育和弘扬新时代家风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讲纪律、守规矩、倡廉洁、重家风的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和行动自觉,以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好,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谱写渭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主题、时间、对象

活动以“‘德润三秦’家风建设”为主题,计划于2021年5月启动,面向全社会开展,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三、活动内容

本次家风建设主题活动主要围绕“立家风、践家风、书家风、议家风、诵家风、扬家风”等六个方面开展,充分鼓励和调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庭积极参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原则,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创新性。

(一)倡导树立优良家风。坚持培树新风,大力倡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以德立家、以廉治家,以好家风促进好作风、涵养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辅导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2.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妇联印发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方案,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妇联

3.推动全市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可采取举行家风建设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寻找红色家风、新时代好家规好家训代言人等方式,结合实际动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带头树立优良家风,订立或修改完善家规、家训。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4.制作“家”文化公益宣传片,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平台进行播放,加大清廉家风、优良家训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重拾家规家训,弘扬清风正气。

落实单位:市妇联

(二)认真践行优良家风。坚持知行合一,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

5.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妇联、市直机关工委,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及其家庭,开展“清风传家”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陕西省“清风·家工程”,举办家风家训故事分享会,开展家教家风系列宣教活动,积极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落实单位:市妇联、市直机关工委

6.坚持从上到下统筹指导和自下而上试点探索相结合,选取部分县(市、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中小学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示范活动,探索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有效途径。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妇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7.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家风,涵养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赴我市廉政文化“一轴四点”工程、革命纪念馆和旧址、烈士陵园、廉政教育基地、家风馆等参观学习。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8.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依托本地区、本单位特色家风资源,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法,或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家风座谈会、“廉内助”座谈会,或开展家庭成员互致廉洁寄语、经常性进行廉洁提醒、共同守廉护家活动等,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优良家风教育和熏陶中,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三)积极书写优良家风。坚持生动展现,通过家书、书法等更具有温情、直观贴近的方式,讲家事、说亲情,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教。

9.面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庭,开展“清风寄家书,寻找传家宝”主题征文活动。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妇联

10.围绕家风、家规、家教、家训主题,面向全国开展书法、美术、篆刻等作品征集、展览活动,或组织党员干部、邀请有关专家等书家风写家风,或创作推出相关诗歌、文学作品,充分发挥良好家风润物无声的育人作用。

落实单位:市文联、全市各级各单位

11.组织广大家庭开展“我讲故事给党听”音频故事征集活动,引导家庭感悟党的初心使命,培养爱党爱国的朴素情感。

落实单位:市妇联

(四)踊跃评议优良家风。坚持以评促学,通过开展系列评选和学习讨论活动,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庭中掀起学家风、议家风、育新风热潮。

12.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围绕党员干部家庭,挖掘表扬一批传承崇廉尚洁好家风的“书香家庭”“健康家庭”“绿色家庭”“文明家庭”以及道德模范等,创建一批“廉洁文化进家庭”工作示范点,并持续性、常态性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文明办、市妇联

13.积极邀请革命英雄及其子女、优秀党员、模范先进人物等走进机关与广大党员干部面对面,开展“聆听英雄故事,感悟红色家风”系列宣讲活动、举办“清风‘家’话”故事分享会。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14.市县党校在各类主题班次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增加家风建设相关培训内容。

落实单位:市委党校

15.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评议活动,或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月、好家风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或举办道德讲堂、廉洁家风大讲堂、优秀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分享会,或在相关媒体和平台开设家风云讲堂等,使优良家风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家庭生活中,持续推进廉洁家庭建设。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16.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妇联在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经开区开展家风家训书画巡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家风的良好氛围;在社区常态化举办“家风家教知识讲座”,引导教育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孩子的全面成长。

落实单位:市妇联

(五)广泛诵读优良家风。坚持全民参与,通过集中组织与自发自愿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方式与新媒体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鼓励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诵读好家风好家训。

17.重点面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三秦好家风”系列微视频、“我的家风故事”等线上分享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18.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联合各县(市、区)妇联,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优良家风特别是红色家风主题诵读、演讲活动;同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开展“我的家风故事”线上分享活动,优秀作品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妇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向省纪委监委、省妇联推荐。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县(市、区)市妇联

19.全市各级各单位可依托《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经典家训品读》(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和《红色家书》等经典书籍举办进机关朗诵活动,或邀请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代表等吟诵经典家训、讲述经典家风,或召开家风家训读书交流会等,鼓励党员干部“亮”出好家风,社会群众“秀”出好家风。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20.围绕建党百年主题,在全市开展“颂百年风华,传红色基因”为主题的家庭亲子诵读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和家庭通过共同参与阅读分享活动,开展家庭教育和红色教育。

落实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

(六)大力宣扬优良家风。坚持宣传引领,通过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积极推介活动开展成果,在全市营造有利于好家风培育、传承、弘扬的良好氛围。

21.统筹媒体资源,创新丰富载体平台,组织渭南日报社、渭南广播电视台等,对活动全程全方位跟踪报道;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渠道和资源,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

22.充分发挥渭南市纪委监委西岳清风网、渭南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作用,开设相关专栏、策划推出新媒体产品。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23.在“渭南女声”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好家风”宣传专栏,扩大优良家风传播效应。

落实单位:市妇联

24.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向中省媒体、中省纪委国家监委媒体以及省纪委监委融媒体中心、《党风与廉政》杂志社等推荐。

落实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

25.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策划和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力量,或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和现场进行专题采风报道,或征集展播家风微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或拍摄家风专题片或创作推出一批家风建设相关影视剧、舞台剧、广播剧、小戏、小品、歌舞等精品力作,多角度展示弘扬渭南好家风家训的内涵魅力。

落实单位:全市各级各单位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 王宏运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张红丽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田利荣市委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马彩霞市妇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文明办、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文联、渭南日报社、渭南广播电视台各一名分管领导。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机关。

职责分工:

市纪委监委作为活动牵头单位,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力确保活动落细落实。

市妇联作为活动主要联合开展单位,充分立足特长、发挥职能优势,组织调动全市各级妇联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文明办、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文联、渭南日报社、渭南广播电视台作为活动配合开展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各具体活动及任务落实,积极动员市直各部门、市属高校、企业系统全面参与,并做好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落实,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家风建设活动,立足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突出特色、丰富载体,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精品成果等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作配合。本次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协作,注重统筹协调,及时沟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活动有序推进。市级层面组织开展的活动,由各落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报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营造活动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水平,统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横幅、墙体及公交、商场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和平台,有效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媒体方法,深入基层一线抓好活动宣传,积极推介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活动影响力。

(四)加强指导督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要将此次家风建设活动与市委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市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与各单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赴各地开展调研和督导,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妇联,市直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联系人:陈晶晶0913-2126793

电子邮箱:wnsjwxjyjs@163.com

市妇联联系人:秦玲0913-2126250

电子邮箱:wnfl_weiquank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