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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1-17 [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渭南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渭南市印刷厂厂长贺小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1月,贺小旺以鼓励职工承揽业务,增加销售收入为由,为8名在岗职工发放通讯补贴12930元,为7名班子成员发放职务补贴38150元。2021年10月,贺小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合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郭杰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郭杰在担任108国道合阳段施工期技术组组长期间,先后于2016年至2018年春节,违规收受项目承建公司经理魏某某土特产、礼金共计5万元。2021年9月,郭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蒲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兼县粮油总公司经理潘向阳违规修缮办公场所的问题。2018年5月,蒲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报经财政部门修缮机关办公场所门窗后,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违规决定增扩修缮办公场所墙面、地板、楼道等设施,支出107.39万元。其中,局机关支付10.15万元,余下97.24万元由下属县粮油总公司用“职工安置费”专款违规核报。2021年8月,潘向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鹏违规用公款缴纳车位费的问题。2019年3月,杨鹏安排单位后勤主任使用公款为其个人购买的车位缴纳两年管理费用共计2400元。杨鹏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11月,杨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已收缴。

5.大荔县看守所教导员张进荣、大荔县许庄派出所副所长雷永锋违规收取调解资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月,雷永锋在处理许庄职业中学打架案件中,以收取医药费为由,违规向13名涉案人员收取调解资金4.55万元,用于与案件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调解过程中,其还接受涉案人张某某家长吃请,收受香烟一条。许庄派出所原所长张进荣在雷永锋汇报后,默许其收取调解费用。2021年10月,雷永锋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张进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已收缴。

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件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修缮办公场所、违规用公款支付个人私车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清、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典型问题,就是要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市纪委监委强调,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年节假期往往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必须深化认识、提高警惕,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市委“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扭住不放,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要紧盯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真正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尽锐出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