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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人民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刘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9年春节前夕,刘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请托事项说情打招呼,违规收受3000元现金和加油卡、酒等礼品。2021年2月,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荔县安仁镇南湾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军锋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年1月,南湾村清算金某某2015年至2017年村集体资产鱼池承包费时,将承包费用于冲抵李军锋在农家乐消费费用4268元。此外,李军锋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4月,李军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蒲城县尧山镇六合小学校长邢安军违规操办“完灯宴”的问题。2021年1月,邢安军在蒲城县城西大酒店违规为儿子操办“完灯宴”,宴请非亲属人员并收受礼金。2021年8月,邢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富平县东华街道北里村党总支书记兼主任赵小朋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2018年8月,赵小朋召开村两委会议,违规决定给该村会计、妇联主席、村委委员、党小组组长发放补贴,累计发放113040元。此外,赵小朋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4月,赵小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合阳县医院影像科主任康涛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2021年5月,康涛在陕西省红十字会医院培训期间,接受合阳县医院合作商业务顾问张某某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2021年8月,康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操办“完灯宴”;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贴;有的违规接受企业代表宴请,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作风不严不实、侥幸心里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

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验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提升转作风行动”,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人民勤务员、作风大排查大整治、履职尽责岗位争先等活动,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全市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以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使命决心,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查纠“四风”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要聚焦“大提升转作风行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积极探索作风建设有效途径,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治理效能,为渭南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