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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0-0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持续营造纠治“四风”高压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陕钢集团党委原副书记、原总经理杨世礼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4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杨世礼在龙钢集团、龙钢公司、陕钢集团任职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原材料供应商的钱款,共计259万元。此外,杨世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7月29日,杨世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2.澄城县尧头窑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董事长井建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井建民违规收受陕西荣鑫盛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1万元现金。2020年6月15日,井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3.合阳县供销联社党委北方大厦党支部书记、经理陈晓波违规报销补助问题。2017年至2019年底,陈晓波以扶贫下乡为由,先后在县供销联社和北方大厦2个单位违规重复报销下乡补助共计18460元。2020年6月13日,陈晓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4.临渭区供销联社原党工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成中科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7年8月,成中科与相关人员在渭南华龙酒店用餐,消费餐费、烟酒、饮料共计3368元;2017年12月,成中科与相关人员在“海如瓯饭店”用餐,开具682元餐饮服务正式票据。随后,成中科将2笔餐费在区供销联社下属企业渭南市果茶食杂公司报销。2020年6月20日,成中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案件,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金;有的多头报销,重复领取下乡补助;还有的变换花样、转嫁支出,将公款吃喝费用由下属企业买单。这些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党的纪律,且有的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属顶风违纪,应予以严惩。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中秋、国庆假日临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表现,持续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扶贫领域奢侈浪费问题,坚决杜绝餐饮浪费问题,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将纠治“四风”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和“四个专项”,以“同级同类”案件为镜鉴,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效。要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落在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按照市纪委监委“节点监督”工作部署,保持纠治“四风”、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保持严的主基调,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奢侈浪费和餐饮浪费问题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政绩观错位、作秀造势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节前要督促各单位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典型案件通报,发送廉洁过节短信,拍摄廉政微视频等方式,警示提醒到位,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渭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