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教育 >> 警钟长鸣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05 [来源]: [浏览次数]:

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