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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2018-11-01 16:48  

各党总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8年10 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这次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改的核心意义

学习贯彻《条例》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政,确保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二是《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规定对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力、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从重或加重处分。三是《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

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一)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育课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二)把学习《条例》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采取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两学一做办公室。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三)充分利用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学习不断深入。(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四)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际,以“以案促改”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守牢纪律底线,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四、切实加强《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现象,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请各党总支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校纪委。

                                        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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